农资行业

农业二维码溯源系统

点击:7565 时间:2018-04-19
农业二维码溯源系统

     二维码溯源标签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既可展示企业信息的手机网站,还可以查询到产品的详细信息,如生产地,厂家,保质期。同时配合数码防伪查询技术。消费者购买到贴有数码防伪标识物的商品,只需拨打电话或上因特网,输入商品上的编码,即可知道产品的真伪以及产品的详细信息。江苏诺真防伪科技有限公司专业制作防伪标签,二维码防伪标签,刮奖卡,二维码溯源管理技术,指定厂家

  

      应用范围;医药、保健品、食品及其他很多产品上得到应用,其形式有数码刮开式、数码揭开式、组合防伪标识、防伪刮奖卡等。

      

      优势作用;可以初步判断出可疑制假者的电话号码,同时可以通过记录的查询电话号码,直接对发现假货的消费者进行回访,可以较清楚的了解市场上假货的销售情况;从而顺藤摸瓜,找出制假窝点和销售假货的地点,为企业打假指明方向和找准目标,降低打假费用,提高打假效率。



农作物商品种子标签二维码编码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规范农作物商品种子标签二维码信息内容以及数据格式、结构和二维码制作,便于商品种子标签二维码的识别和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农作物商品种子标签二维码构建、制作以及种子生产、加工、物流、营销等各个环节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第三条 本规则所指农作物商品种子标签二维码是指通过二维码普遍地识别市场流通商品种子,并读取种子相关信息的代码。

第四条 农作物商品种子标签二维码是行业内农作物商品种子的唯一标识,一个二维码只对应一个实体对象,不得重复或冲突。

第五条 农作物商品种子标签二维码与对应的实体种子紧密联系,二维码一旦赋予给某一商品种子,不得更改。商品种子出售后或销毁后,其所使用二维码也随之归档,不得再次用于新的商品种种子。

第七条 商品种子标签二维码应遵守统一的数据内容和结构要求。

农作物商品种子二维码应包括下列信息:生产经营者、品种名称、产品识别码、产品追溯网址信息。四项内容每项信息单独成行。

二维码信息内容不得缺失,填写内容应与标签标注内容一致,不得更改。

第八条 二维码标注的行政许可信息应与行政许可核发信息一致。

产品追溯网址由企业提供并保证有效,通过该网址应能追溯到种子产地、加工批次、批发或销售等信息。

追溯网页应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可在PC端和手机端浏览。

第九条 每袋种子应具备唯一产品识别码,产品识别码可与原产品条形码代码一致,也可自行设计。识别码由位阿拉伯数字或数字与英文字母组成。

第十条 不得在二维码图像或识读信息中添加宣传信息,不得加入引人误解或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第十一条 二维码设计采用QR码标准。

第十二条 二维码图片大小可根据包装大小而定,要求不小于2CM×2CM。二维印制要清晰完整,确保可识读。

第十三条 二维码模块为黑色,二维码背景色为白色,背景区域应大于图形边缘至少2MM

第十四条 本规则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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